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11-11 15:43:01   来源:文旅集团   

1 项目概况1 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项目名称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郴发改批[2022]9号),项目业主为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8109.7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级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1.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路爱莲湖公园及郴江路群众文化中心;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对爱莲湖公园及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改扩建,其中爱莲湖公园停车场用地面积4863.7 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3913.7平方米,设双层机械式立体停车位,改造后停车位224个,新增停车位56个,购置停车系统及机械式停车设备一套,对10千伏高压线路暗敷改造 350 米,改造爱莲湖公园停车场出入口、配套用房及停车场照明工程;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面积6200 平方米,改造后停车位 254 个,新增停车位 62个,配备相关配套设备。

1.3工期要求: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2)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运输、仓储管理工作;

(3)施工: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建设单位审核达到相关功能需求的施工图范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 ( 决 ) 算、工程保修等;

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927.54万元,其中①建安工程费:6196.2万元;②工程建设其他费:106.22万元(其中设计费:97.2万元);③预备费:625.12万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时,须无在建项目,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5163银河手机版(/)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5-2161229。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6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9.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合同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1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35-83333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室;

联 系 人:黄科、郑婵娟、朱易;

电 话:15115597667 / 0735-818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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